得罪永泰末释义


【得罪】ézui[offend]使人不快或怀恨;冒犯;获罪赵岂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。——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适臣自杨最杨爵得罪后。——《明史·海瑞传》又得罪舅姑。——唐·李朝威《柳毅传》

【永】1. 水流长:“江之~矣”。  2. 久远:~远。~生。隽~。~昼(长昼)。~年(a.整年;b.长寿)。~诀。~志不忘。~垂不朽。  3. 古同“咏”,以诗词等来叙述。

【泰】1. 平安,安定:~适(幽闲安适)。~安。~然处之。  2. 佳,美好:~运。否(pǐ)极~来。  3. 极:~西(旧指欧洲)。  4. 骄纵,傲慢:~侈(骄纵奢侈)。骄~。  5. 通:天地交~。

【末】1. 尖端,梢:~梢。~端。秋毫之~(毫毛尖端)。  2. 最后,终了:~了(liǎo )。~尾。~日。~代。穷途~路。  3. 非根本的,次要的,差一等的:~业。~技。舍本逐~。  4. 碎屑:~子。碎~。  5. 传统戏剧角色名,一般扮演中年以上男子:正~。副~。外~。~本(以男角主唱的杂剧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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